朝野新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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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征祥小史

  陆征祥,江苏上海籍,系广方言馆毕业生,久驻俄国,熟悉俄国情形。当庚子时助杨儒办理满洲交涉,其与俄外交大臣应对之明快老练,于日人所著《中俄外交秘史》中详载之。前年为海牙第二平和会全权大使,当议公断条约时,某国提议欲以领事裁判权之撤回为公断事项之一,陆氏恐因此于吾国他日领事裁判权之撤去大有关碍,于是在会场演说,竭力反对,此条文亦遂取消。又于国际捕获审判所,一约英德拟以权力强弱分各国为一二三等。
  以定所派审判员之数,陆氏先一日探知之,遂约同南美诸小国纷起反对,此条约遂不能实行。又关于荷属各岛华侨,荷政府执强制入籍之策,侨民群起反对,此问题遂移而为两国交涉问题。陆氏与荷政府争议年余不得要领,陆氏以各国办外交时常有撤回使臣以示绝交之意而因以潜移彼国对待之心理,陆氏乃以此策告之外务部,乃召回陆氏。
  陆氏返国约半载余,荷政府向陆氏重行提议,于是上年九月《中荷领事约》成。此约言明依荷法入籍者返国后仍为中国人民。此约虽不得满足之解决,较之强迫入籍相去多矣;又其关于领事之权利义务与日本荷兰二国所订者无异,盖吾国订约以来所未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