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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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荆公之略传〔白话文〕

  宋太傅荆国王文公,名安石,字介甫,临川人,今江西抚州。父亲王益,母亲吴氏,在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生公。幼年随父亲在韶州做官,十六岁随父亲入京,十九岁丧父,二十一岁成为进士。宋仁宗的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做了淮南判官。按旧制,判官任期满,允许献文求试馆职,王安石偏不这样。二十七岁时,调到鄞县做知县,做了四年,期满回家。第二年,做舒州通判,中书省来函召他应试馆职,以祖母岁数大,家中贫穷不去应试。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三十四岁,被授于集贤校理,不去上任。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三十六岁,任群牧判官。第二年,知常州,换任为提点江东刑狱。又过一年,派人催他回到朝廷,上书仁宗言事。四年,提点江东刑狱。五年,召回京做了三司度支判官。六年,授予知制诰,年四十一,共做知制诰三年。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他四十四岁,因母丧居丧在江宁。四年正月,宋英宗崩,神宗继位。三月起王安石知江宁府。九月,授予翰林学士。第二年,也就是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王安石四十八岁,四月,以翰林学士破格进朝应对皇上。熙宁二年二月,皇上让他做参知政事。四年,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七年,多次上书乞求辞职。六月,以观文殿学士的身份知江宁府。八年二月,又召回到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六月,授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九年十月被罢官,以使相的身份做江宁府通判,这时王安石五十七岁。自熙宁元年入朝,执政共九年,从这时起就称病不再出来。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他五十八岁,特授开府仪同三司,封舒国公,领集禧观使。三年,授特进,改封荆国公。八年三月,神宗崩,宣仁太后临朝,进封王安石为司空,第二年为元祐元年,四月,王安石去世,年六十六岁。赠太傅称号。王安石被罢相后在江宁共九年,绍圣年间赠谥号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