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南宋名臣、诗人)

崔与之简介

  崔与之(1158年-1239年或1240年1月19日),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东增城(今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南宋名臣、诗人。
  崔与之为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初授浔州司法参军。历任广西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秘书少监等职,廉洁奉公,练兵抗金,政声卓著。嘉定十四年(1219年),出为知成都府兼成都路安抚使,两年后升任四川制置使。任内安边积财,举贤抚士,使蜀中宁谧。嘉定十七年(1224年)辞官归乡,此后“八辞参知政事,十三辞右丞相”,除端平元年(1234年)平摧锋军变而暂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外,终不出仕。嘉熙三年(1239年),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数月后逝世,年八十二。累赠太师、南海郡公,谥号“清献”。
  崔与之被称为“岭南儒宗”,其所治儒学的“菊坡学派”被认为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他颇有词章造诣,开岭南宋词之始,有“粤词之始”之称。今有《崔清献公集》传世。
  个人作品
  崔与之开岭南宋词之始,有“粤词之祖”之称。其词章造诣颇高,被认为是“粤词之始”。《粤词雅》认为其词“非雄直而何”。有诗文集,词存二首。
  崔与之的文章“明白谨严”,所著《菊坡文集》毁于战火。其余《岭海便民榜》、《海外澄清录》,在明代中期以前便已亡佚。其后代崔子璲辑有《崔清献全录》,存《言行录》三卷、《奏札诗文》五卷及《附录》二卷。今有《崔清献公集》传世。
  崔与之所治儒学的“菊坡学派”被认定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宋元学案》将其收录于《丘刘诸儒学案》之中,称其为“攻愧(楼钥)讲友”。其门人有洪咨夔(端明殿学士,谥号“忠文”)。
  史料记载
  《文溪集·崔清献公行状》
  《崔清献公墓志铭》
  《崔清献公言行录》
  《大德南海志·附录二·崔与之》
  《宋史·卷四百六·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南海学崔清献公祠碑》
  《南宋书·卷五十·崔与之余玠等列传第四十二》
  《广东新语·卷七·人语》
  《钦定续通志·卷三百九十九·列传一百九十九》

崔与之的作品

  • 水调歌头·题剑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