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象春(明代文学家、诗人)

王象春简介

  王象春(1578~1632),原名王象巽,字季木,号文水,又号虞求,自号山昔湖居士,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进士第二(榜眼)。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因另一同考官被揭发舞弊,使王象春遭受牵连,经刑部追查审理,历时两年,方弄清事实。王象春饱受精神折磨与迫害,只得告病回原籍新城。
  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故乡灾乱不宁,于是变卖田产出走。先至沂蒙、徐州等地,又北返兖州。次年来济南,在大明湖南岸的百花洲上购得明“后七子”之一李攀龙的旧居为家,又筑“问山亭”以自娱。自此徜徉于济南的湖光山色中,脱离世俗。写有《齐音》(又称《济南百咏》)107首,对济南的山、水、湖、泉题咏殆遍。每首诗后附有注释,以抒诗中不尽之意。该书内容丰富,涉及济南名胜古迹、节令时俗、神话传说、历史人物等,当时人称:“况历(指历城)旧无专志,今百咏所载,千秋之作备矣。”
  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王象春重回官场,先至北京任上林苑典簿,后长期在南京任职,历任大理寺评事,兵部、工部员外郎,擢至吏部郎中。“雅负性气,刚肠疾恶,扼腕抵掌,抗论士大夫邪正,党论异同,虽在郎署,咸指目之,以为能人党魁也”(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下》)招致魏忠贤等“阉党”的嫉恨。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被“阉党”削职回籍。抑郁数年,于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病卒。
  象春以诗名于万历间。其山水诗,生动活泼,清新自然,读罢回味无穷。钱谦益说王象春“以诗自负,才气奔轶,时有齐气,抑扬坠抗,未中声律”(《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下》),评论较为中肯。除《齐音》外还著有《地理俯察备要》、《山昔湖集》、《问山亭集》等。

王象春的作品

  • 书项王庙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