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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食奏销

  纯皇出入圆明园,见市间油灼麦面如饺条油果之类,食之颇可口,命膳夫作此以佐茶饮,取其价廉而工省也。及岁终,户部计帑,出数千金。上曰:“不过食少许耳,何浮滥至此!”
  内府奏曰:“为此少许,敬造御膳房若干金,新制器皿若干金,采买某地麦料若干金,添设监造官工役食用若干金,积而成款,本非浮滥。”
  上颔之,谓人君嗜欲不可不慎也。
  道光时,潘文恭公在政府,宣宗偶问之曰:“外间鸡卵一枚,所值几何?”
  文恭不敢直对,游移其词曰:“价昂则七八十枚,价贱则八九枚。”
  宣宗大笑曰:“朕食一鸡卵,需钱一千二百枚。”
  后值端阳,宣宗问周文勤曰:“卿等佳节所食何物?”
  对曰:“不过粽子诸物。”
  “有白糖否?”
  曰:“有。”
  “其价若干?”
  曰:“一斤约百枚。”
  宣宗复大笑,以两手将指食指合而示式曰:“朕食此一小盘白糖,需银十二两。”
  岁终,内务府奏销上,宣宗每览之,必怒形于色,然不能逐物问外价,即问,几人肯直对?一怒后,仍置之而已。
  宣宗崇尚节俭,衣常浣,虽敝不弃。召见大臣时,见御靴有破绽者,凡御衣皆整料裁成,无有两幅厢缝者。里衣一次,不浣。表衣一季,不用。旧服无敢擅用者,积至宾天时,尽焚之。
  仁,纯二庙,御宇久,衣服山积。焚时,灰烬中珠钮金扣,几可盈斗。宣宗至大渐时,遗诏:衣服颁赐群臣,不可焚。以惜物力,示慈惠,着著为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