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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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彭龄

  山东祁韵士侍讲,以大考改员外。初彭龄为云南巡抚,办铜解京。祁查有浮冒,奏之。纯庙怒,着初开缺,来京另候简用。初惊甚,后知为祁奏,思报之。
  旋为刑部侍郎,遂嗾御史奏祁赃款司官。闽陈若霖承审,初必欲文致正法,陈力争不可,遂辞官归。他官亦不肯办斩,止办斩监候。
  至仁庙发遣新疆,其子祁隽藻,年方十五六。新城陈用光为山东学政,祁应童子试,一见知为大器,以女妻之。
  先是江督某办某案,被京控。纯庙以初为钦差,往审。其父初之璞寄书于彭龄云:“予素闻某案不冤,儿慎勿有意翻之。”
  彭即上其书于纯庙,谓有人托父云云。纯庙大赞其直,于此益委用之。其矫情险怪、以父博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