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新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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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流血事略

  辛亥年三月廿九日,为广州起义之期,亦即七十二烈士殉国之日,顾以此事之历史虽载在中外报章,然或恐稍有遗漏,请约略为诸君重述之。当未起事时,诸同志咸以广东之交通便利、地方殷富乃欲先取广东以为根据地,乃至南洋筹到二十余万金布置一切,炸药枪弹甚夥,且皆新式。其运输皆用妇人所居宅类,皆标其门曰“公馆”或“利华工业研究所”或“学昌寄宿舍”。
  各种文书如营制、饷章、军律、符、安民告示、保护外人告示、照会各国领事文、取缔满人规则皆系宋渔父君属稿。初议分为九队,由黄克强、谭人凤、赵伯先诸君指挥于四月初一日起事。嗣见官场纷纷调兵入城,知事泄,有提议暂行解散者,于是开大会议。
  黄克强君提出三理由,谓:“吾党萃全力而谋此举,稍存畏葸何以谋事,一也;军火既入城,难再运出,经济部员若不谅苦衷,谓吾辈欺诈则断送革命粮食,二也;既奉司令部命令,不战而退,如邻国讪笑何,三也。”
  卒以赞成者多数决计进行。
  至二十九日见官吏戒备愈严,乃为先发制人之计。遂于是日下午六句钟起事,由司后街直扑督署。司阍者见伊等皆乘肩舆作拜谒状,不敢阻,乃炸破署门直入大堂。清兵管带金振邦闻变出御,中弹死。时有戈什哈某入告张鸣歧,鸣歧遂由洋楼上之西边甬道入房科楼上,欲由瓦面达致祥典铺,铁柱梗之,乃前至天井,由差官解脚带张腰由檐下缒至地,卸靴服,与从者互换单身至水师行台依李准。未几防兵虬集,剧战数小时,死伤相当,党人皆一以当百,气焰万丈,火器复猛烈不可向迩。
  相持既久,救援不至,率致败衄。盖寄寓省垣之党人为数甚少,大部分皆居香港,是日乘永安轮船之省,城门已闭,故致隔绝。
  同时有党人若干由大南门、归德门迎堵救援,与官兵适相遇,鏖战甚久,寻败。是日督院既焚去大半,新丰、莲塘、厚祥各街火警数起,满清官吏复下令各处火起毋许赴救以分兵力,故党人所向皆不利。惟其不利,党人乃下命令停战,谓事既不成,不宜多杀戮残害同胞。当战斗时,见有老幼妇女辄扶之他去,保全甚众,故西报有华盛顿复生之誉。三十日早晨尚有数十人拥至飞来庙,欲夺军装局,与清兵酣战,寻败。
  又有党人数十名在洪桥米店聚米为垒,清兵数百不能近,乃以火油焚米店,党人皆死于烈焰中。此时党人死者不可计数。至四月初一日,张鸣岐分电各省,谓擒获革党六十余名,其认供不讳,已经正法者三十四名云云,而临阵战死者不与焉。自是逐日开城搜捕,党人多被捕。惨死者然皆视死如归,可杀不可辱。至其姓氏人数,遍考只得五十六人,嗣由善堂诸绅董棺敛而葬诸黄花冈者共得七十二人,然据各省同志所调查,或尚不止此数也。
  呜呼,西谚有言“不自由,毋宁死”,其即七十二烈士之谓乎!当满清时代其所以虐待我同胞者,蔑以加矣,而此七十二人者不惜出其铁血为代价,以为我四万万同胞购自由,我同胞之对于诸先烈其感情当如何?我同胞试为之设身处地,去年今日诸先烈之惨状又何如?总之,死者不可以复生,唯望我同胞化除畛域,巩固初基,毋忘诸先烈惨淡经营、艰辛缔造之民国,以慰诸先烈在天之灵。此则我在会场诸君及全国同胞所当亟起共勉者耳。(录浙江某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