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官场腐败史

简介目录赏析读后感作者

农商部

  农林、水产、牧畜、工商矿,务皆农商部职掌。值近今财政奇窘,倾所入以备兵植党且不足,自无余力兴办实业,故势力迥出财内、交通诸部之下。然每值总统总理就职,必为敷衍门面语曰:“吾将以全力振兴农商。”
  为部长者,自不得不少少注意。然经费无出,不过令四司多订条例以壮观瞻,行否殊不过问也。然其权力终在教育司法上者,以林矿皆可抵押外款,而近岁名商实官之实业公司,不可胜数,俱赖部力维持,而对于国务席上,则责任无多,宜田焕庭据为乐土,久无去志也。
  以林矿诸业,抵押外债,匪特政府,即武人党魁,亦可任意为之。然终畏农商部之抗议,创办实业,或间接以授之外人,或暗中掺入外股。任如何秘密,必为人发觉,故尤畏农商部之阻,驳以此二者,不但须结交总次长,即司官亦当予以充分酬报。
  若事属政府所为,部员自不敢挠,而回扣终可分润,特非要人不能染指,势难普及也。亦有政府秘密为之,事后始知照部员,部员抗不承认者。然近四年之总次长,无此风骨矣。安福系发买江西城门山矿,为赣民全体所阻,而部中仍贸然发给热照,至为省公署扣留,尤近事之可笑者也。
  名商实官之实业公司,以北方为最多,皆军官政客所组织,以垄断众利。譬如,以贱价购荒兴垦,据官山为己有以开矿,下及诸转运公司,皆依附公家,托名商业。更有并无资本之滑头公司,是非与部员通气,必多掣肘。然此类公司,半与财政交通两部有连,势不可侮,故请照注册,照例有准无驳。若民立商业,毫无官吏臭味者,则必依法种种手续成立,始准开办,且非有人情运动留难搁置亦所不免。
  官有荒地处分事项,属之农林司,本一大财源,而内省荒地无多,新疆鞭长莫及;东三省则为强有力之武人把持,部吏无权处分。往者金还陆大坊之垦荒于奉天,明明在部注册领照,而大坊至为张作霖所传,自是以后,奉吉黑垦政,皆让之省吏主政焉。故至今农部直辖机关,有三省林务局,而无垦务局。其旧有垦荒公司,亦奔走巡阅督军之门,不以大部为意也。
  有名实业家,若张季直之流,国内不过数人,皆政府所尊重。部吏奉令承教,不敢与抗也。有某甲者,以佥事出任第二棉业试验厂厂长,偶开罪责公一电达,部立撤差察看后乞解于民党某伟人,乃以党谊关系,责备谷九峰,始准回佥事本任,时九峰方为总长也。
  工商司管理官办工商事业,如官立造纸、水电、制革、粮运,诸公司,皆所直辖。是类财政,内容不可尽问,而多归省吏主持,部员无从稽查。有时资本亏耗,则推之部中请其维持,故司员谈及官办实业咸蹙额相对。工商业团体事项亦归司辖,然商会权力,视时为伸缩。当中央势力薄弱,日且敢抵抗大部,惟各要埠商会总理,半知名之士,多与部员友善,故内外不致隔阂,有时且可赖其维持之力焉。
  勘定矿区,为矿政司至难处之事,以其有官私地之分,而私地又有易姓易产,愿售不售,种种辖辐,自入民国,具呈领地开矿者,几于无日不有,率多浮词耸听,按之毫无实际。其中且有串通外人,或影射侨商者,往往照所呈区城覆查,而区内并无矿产者,弊窦之多,不可偻计。率奔走于雇员书记之门,探听准驳消息而司官不与焉。
  司员供职京师,不免清苦,而可出为场长、处长、局长。若第一二三棉业种畜试验场,第一二林业、糖业试验场,梧桐河金矿局,汉口商场筹备处,中矿局商场差为最优。矿区监督署,未尽成立,近则并之于实业厅矣。
  某甲者,陈铎时,任总长日之佥事也。其人在农商部,资格至老,且与东海亦有旧。其戚谊某乙,创办矿务,绝无成效,而思推广范围,则蕲甲援提倡奖励矿业条例,为乙运动部顾问,竟朦溷成功。乙乃假顾问名义再扩充股分,卒以占及官地,为省吏所驱逐,咨部查办,而矿政司诿为不知。及某任总长,始知事出,甲手乃勒令辞职。闻今又夤缘入奉天政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