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议和中日谈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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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谈话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钟,在原处会议。坐定,寒暄毕。
    李云:“前次会议停战要款节略,兹已作覆。”即诵华文,由中堂将华英文二分,亲送伊藤。伊阅英文,陆阅华文数遍,即指后半篇,交其书记,译出东文,陆复详阅,又与伊藤对换华英文详校,复与伊东书记,以东语相商甚久,似未能遽决之状。于是伊乃云:“停战之议,中堂是否搁起不提?”
    李云:“暂且搁起,我来时专为议和起见。伊复将英文,反复细看,伊东乃以东语解之。伊复取烟卷,延时细想。乃云:“中堂未动身之先,自己与贵国深明辰下战局情形,诚心讲和,重修旧好。”
    李云:“我年已迈,从未出外,今本国目睹时艰,且知我与贵大臣有旧,故特派来此,足征我国诚心讲和,我不能辞。”
    伊云:“所议之事,一经议定必须实力践行。查贵国与外国交涉以来,所允者或未照行,我国以此事所关重大,派我来办,凡已允应者,必能见诸施行惟望贵国亦然。”
    李云:“贵大臣所言,想系道光季年,我国与外国初交之时,咸同以后,所定一切约章,皆经批准施行。即十数年前,与俄国所办伊犁之约,稍有龃龉,随后即派使妥结矣。”
    伊云:“额尔金之约,固未批准。我两国既派头等大臣,会商定议,若不施行,有伤国体,而战端必致复起。且所以议和者,不独为息战,且为重缔旧好耳。我忝为敝国总理内阁大臣,凡所议定必能实践,亦望中堂实能施行议定之事,为幸。”
    李云:“我忝派钦差头等大臣,此次进京,召见数次,实因此事重大,奉有明白训条。前屡与贵大臣言及,日后和款,必须体谅本大臣力所能为,果可行者,当即应允。其难行者,必须缓商,断非三数日所可定议,请贵大臣即将和款出示。”
    伊云:“请俟明日交阅。”
    李云:“明日何时?”
    伊云:“请中堂择定。”
    李云:“十点钟,可否?”伊问陆奥,首肯。
    李云:“所示和款,若与他国有关涉者,请贵大臣慎酌。”
    伊云:“何意?”
    李云:“如所示和款,或有牵涉他国权利者,必多未便。我两国相交有素,故预为提及。”
    伊云:“此次议中东两国之事,他国皆在局外,末便搀越。”
    李云:“去年曾请英国从中调处,贵国不以为然,自无须他人调处。我两人商议之事,如不能成,恐无人能成矣。”
    伊云:“万一不成,则贵国大皇帝可以亲裁,欧洲各国议和,皆由国主亲议。”
    李云:“中国则不然。即恭亲王总理译署多年,亦未亲议条约。两国暂行相争,终久必和,不如及早议定为妥。去岁战端伊始,本大臣即苦口劝和,今已迟矣。”
    伊云:“战非幸事,亦有时不免。”
    李云:“能免,不更妙乎?前美国总统格兰德游历过津,与本大臣相好,曾言:当我们南北交争,伤亡实多,后居总统,总不轻起争端。后常以此奉劝同志。中堂剿灭发捻,卓著战功,我劝中堂亦不可轻言战事。本大臣尝奉此语为圭臬,此次起衅贵大臣岂不知非我本意。”
    伊云:“兵凶事也,伤人实多,有时两国事势交逼,不得已而用之。”
    李云:“战非仁人所为,况今日器械锐利,杀戮更众,我年迈矣不忍见此,贵大臣年岁富强,尚有雄心。”
    伊云:“此次争战之始,议和甚易。”
    李云:“当时我亦愿息争,乃事多拂逆,时会使然。”
    伊云:“其时所求于贵国之条款,无甚关系,未蒙应允大为可惜。初战之始,我两国譬如两人走路,相距数里耳,今则相距数百迈回首难矣。”
    李云:“终须回头,贵大臣总理国事何难之有?”
    伊云:“相距数百迈,回走又须数百迈矣。”
    李云:“少走几迈,不亦可乎?纵令再走数千里,岂能将我国人民灭尽乎?”
    伊云:“我国万无此心。所谓战者,乃两国将一切战具,如兵船炮垒器械等,彼此攻灭以相弱耳,与两国人民毫无关涉。”
    李云:“现国家已愿和矣,自可不战。”
    伊云:“我兵现驻金州等处,见所有华民,较朝鲜之民易听调度,且做工勤苦,中国百姓诚易治也。”
    李云:“朝鲜之民,向来懒惰。”
    伊云:“朝民招为长夫,皆不愿往,我国之兵,现往攻台湾,不知台湾之民如何?”
    李云:“台湾系潮州漳泉客民迁往,最为强悍。”
    伊云:“台湾尚有生番。”
    李云:“生番居十之六,余皆客民。贵大臣提及台湾,想遂有往踞之心,不愿停战者,因此。但英国将不甘心,前所言恐损他国权利,正指此耳。台湾不守,则又如何。”
    伊云:“有损于华者未必有损于英也。”
    李云:“将与英之香港为邻。”
    伊云:“两国相敌,无损他国。”
    李云:“闻英国有不愿他人盘踞台湾之意。”
    伊云:“贵国如将台湾送与别国,别国必将笑纳也。”
    李云:“台湾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给他国。二十年前,贵国大臣大久保,以台湾生番杀害日商,动兵后赴都议和,过津相晤云,我两国比邻,此事如两孩相斗转瞬即和,且相好更甚于前。彼时两国几乎战争,我力主和局,倡议云:生番杀害日商,与我无涉,切不可因之起衅。”
    伊云:“我总理庶政,实甚烦冗。”
    李云:“我来相扰,有误贵大臣公务;但此事,商办恐需时日。”
    伊云:“我国一切事务,由皇帝签名后,本大臣亦须签名为证。至一切未经呈奏之件,本大臣亦应过目。我今来此,日行公事另有大臣代理,惟大事尚须自办。”
    李云:“如是,贵大臣在此,可久居相商矣。”
    伊云:“各部办事,仍在东京,惟公文办成,即寄广岛。本大臣因此事所关至重,故一切国务暂由他人代办,此地实未便久居。”
    李云:“且待贵大臣所议和款如何?倘易于遵行,和议即可速成。否则仍须细商,需时必多,惟望恕罪。”
    伊云:“和款一事,两国人民盼望殷甚,愈速愈妙,万不能如平时,议事延宕。且两军对垒,多一日则多伤生命矣。”
    李云:“闻贵国皇帝,将往西京。”
    伊云:“尚未定,广岛天气不甚相宜,或徐往耳。”当即起席,各散。(按:是回散后,中堂即受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