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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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新政之成绩〔白话文〕

  王安石的新政,是成功呢,还是失败呢?不能说是全都成功,这就不用说了。为什么呢?是因为它的效果往往不如预期的那样。即使这样,说它失败也是不合适的。为什么呢?施行起来不免有流弊,然而为当时考虑,利还是大于弊的。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曾在《上五事札子》中说:
  陛下即位五年了,改革的制度成百上千,而且这些重新改写、重新立法的制度中,给百姓带来利益的又是多么多呀。在这么多的制度中,最大的、见效最晚的、议论最多的,就是这五项法令:一是和戎法,二是青苗法,三是免役法,四是保甲法,五是市易法。如今青唐、洮河一带,幅员三千多里,二十多万戎羌边族前来献地归附,成为我朝臣民,可以说和戎法已经见效。以前的贫困百姓,都到豪强之家去借贷,遭受盘剥,现在的贫困百姓,都来官府借贷,官府只收很低的利息,解救了百姓的困乏,可见青苗法已推行见效。只有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的利害。选用合适的人去推行这三法,就会有大利,选用的人不合适,就会有大害;慢慢地谋划这三法,就会有大利,如果急于求成,就会有大害。古《传》上说:“没听说过做事不效法古代,却能流传百世的。”像这三项法令,就可以说是效法古代。要先知道古代的法令,然后再去推行,否则一事无成,这就是我所说的大利害。免役法出自周朝的府、史、胥、徒,也就是《王制》上所说的“一般百姓在官府服役”这一条。全国的百姓贫富不均,风俗不同,贵贱不一,现在一旦改变,使各家各户平均如一,人人均有义务承担国家的劳役,使那些长年在外服役的农民回到他们的田地上。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当,那么划分的五个等级必不公平。因而募役也一定不均衡。保甲法开始于三代的丘甲制,管仲在齐国推行过,子产在郑国推行过,商鞅在秦朝推行过,仲长统也在汉朝建议过,不是今日才有的标新立异之法。天下的百姓,如同野鸭大雁一般散居四方,无所限制,已经几千几百年了,现在一旦改变,使他们实行五家一任、十家一连,邻里相接,互相监督,察奸显仁,养兵于民,以备急用,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当,就会骚扰、惊动百姓,使民心动摇。市易法开始于周代的司市制和汉代的平准制。如今朝廷用百万缗的钱币来平衡物价的高低,借贷给百姓使其通商,而且国家还能在年终收入几万缗的利息。但我深深地知道现在货币、财物还不太多,还不够流通,就怕有邀功请赏之人,想在短时间内就见成效,那么这条法令就会被毁了。所以我说:这三项法令,如果用人得当且慢慢谋划,就会有大利;如果用人不当且急于求成,就会有大害。如果免役法推行成功了,就不会耽误农时,而且民力平均;如果保甲法推行成功了,那么贼寇动乱就会平息,国家的势力和力量就会加强;如果市易法推行成功了,那么就会钱币、财物流通,国家富饶。
  孔子说:“欲速则不达。”又说:“有实施政策的人,政策就能实施,没有这样的人,政策也就废止了。”概括起来都是这样,哪里会只这三件事呢?而王安石只举出这三件事来说,是因为这三件事最繁重,而官吏们在文字上弄手脚,也比较容易的缘故。而王安石在新法的初创阶段将要就绪的时候,忽然上了这个札子,难道是看到了神宗当时实施新法时不免有些心急,用人也太滥的问题吗?看他的论职馆札子,说陛下即位以来所提拔使用的人中有许多是有小才而没有什么品行的,就知道他考虑这些问题已经很久了。根据王安石的这个札子,和戎、青苗两件事,是他所认为已有成效的。和戎的事,其功绩天下都能看到,不必说了;青苗法立意好,然而从事理的发展趋势上来想,它不能只有利而没有弊。是不是开始施行的那些年很得人心,因此它才见效多而弊病少呢?还是王安石的聪明还有被蒙蔽的地方,没有来得及查清楚呢?即使这样,像当时反对党诋毁说他的这一政策只有弊而没有利,又大概是不可能的。后来元祐年间要废除它,论说它不能废除的人反而很多,这就可以看出了。免役法革除了数千年的苛政,为中国的历史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当改革刚开始,虽然一部分人不免略感苦痛,然而有不利的是那些有钱的人家和原来有特权的人,其余的百姓,没有不得到好处的。可以说是纯粹有利而绝对没有害的。保甲法体大思精,是王安石一生最用力的事,其警察的作用,可以说是有利而无害,它的成效可以说是明白可见。它寓兵于农的作用,则是因为当时募兵没有全被废,常备兵和后备兵的区分还不明确,它稍有扰民,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然而为了使衰落的宋振作起来,就不能不这样。只有市易法,它的用意虽然不能说不好,然而万不能施行在专制政治的国家中,万不可以施行于以自由竞争为根本观念的经济社会:奉行者虽有合适的人,也怕以国家的力量达到兼并的效果;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奉行者,那将为官吏们大开取利的方便之门,而使百姓的生计一天天惨淡。王安石的失策,大概没有超过这个的了。而当时最不见成效的,也没有超过这个的。
  当时阻挠新法的人,没有不说因新法的缘故致使百姓困顿不堪而无处控诉的,这些记载在史籍中的话,是难以数清的。然而考察之前的历史,凡是施行虐害人民的政策的,没有几个不是自身招致变乱或灭亡的,秦始皇、隋炀帝这些人就不说了;又如王莽,本来也托言于周官而多次变革,然而他所施行的,没有一个是效法先王的用意,而自开始也没有利民的用心,因而怨言有很多,没有几年就海内大乱了。后代评说王安石的,甚至把他比做王莽。王安石创立新法,没有一个不是以利国利民为前提,是不能和王莽同日而语的,这本来就不用分辩;而那些做学问不求根本,只得到皮毛的人,有人看不到这些,为什么不取他们的结果来比较呢?假使王安石的新法果然是害民,则百姓在呻吟困苦没有活路的时候,势必会铤而走险,王安石即使有再大的专制力,怎么能禁止呢?宋朝自真宗、仁宗以来,虽号称太平,而经常有变故发生,还年年不绝,乡邑中的搅扰剽掠,更是到处都有。在这之前就已经把那些强悍的百姓,都招到了军队中,而国内还不能保证安定的秩序。只有到了熙宁、元丰二十年间,一切都变革了,而又因为行保甲的原因,不禁止百姓带弓弩,如果政府的措施果然违背了百姓的意愿,那么一人振臂呼喊,万众响应,这样酿成大乱是很容易的,而不但没有听说有这样的事,即使是草寇,也比以前减少了,而亲爱和睦,忘记了还有皇帝的威力,读当时诸贤的诗文集,那种气象是可以想见的。王安石集中有《元丰行示德逢》一首:
  四山翛翛映赤日,田背坼如龟兆出。
  湖阴先生坐草室,看踏沟车望秋实。
  雷蟠电掣云滔滔,夜半载雨输亭皋。
  旱禾秀发埋牛尻,豆死更苏肥荚毛。
  倒持龙骨挂屋敖,买酒浇客追前劳。
  三年五谷贱如水,今见西成复如此。
  元丰圣人与天通,千秋万岁与此同。
  先生在野故不穷,击壤至老歌元丰。
  又有《后元丰行》一首:
  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
  水秧绵绵复多稌,龙骨长干挂梁梠。
  鲥鱼出网蔽洲渚,荻笋肥甘胜牛乳。
  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开鼓。
  吴儿踏歌女起舞,但道快乐无所苦。
  老翁堑水西南流,杨柳中间杙小舟。
  又有《歌元丰》绝句五首:
  水满陂塘谷满篝,漫移蔬果亦多收。
  神林处处传箫鼓,共赛元丰第二秋。
  露积成山百种收,渔梁亦自富虾鳟。
  无羊说梦非真事,岂见元丰第二秋。
  湖海元丰岁又登,稆生犹足暗沟塍。
  家家露积如山垅,黄发咨嗟见未曾。
  放歌扶杖出前林,遥和丰年击壤音。
  曾侍土阶知帝力,曲中时有誉尧心。
  豚栅鸡埘晻霭间,暮林摇落献南山。
  丰年处处人家好,随意飘然得往还。
  杜甫追咏开元全盛时的诗中有:“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读王安石的这几首诗,气象仿佛很相似。如果不是太平之治,怎么会有这样的景象?这时新政已经施行十余年,而王安石也已经退出政位。而比较司马光描写的宋英宗时民间的景象,说百姓不敢多种一桑,不敢多买一牛,不敢存两年的粮食,不敢藏十匹的帛,这两种情况距离是何等的远啊。前后不过二十年,而为什么人民生活的富足和困顿,景象有天壤之别呢?难道不是最害民的差役法已经废除,还有最利民的青苗钱已经注入民间,来帮助生产的发展吗?而保甲法已经施行,盗贼都停息,因此外门不关的盛世,自然也就到来了。如果可以这样说,那新政的效果,也就可以看出来了。
  苏东坡有《与滕达道书》中说:(此书不知在何年,大约写在元丰年间)
  我想与你见面谈一谈,我们在施行新法的当初,抱有偏见,以至于有同异的论说。虽说用意是好的,都是忧国忧民,而所说的有错误,很少有符合情理的。现在皇上的品德日见更新,革新取得了大的成就,回顾以往自己所持的意见,更觉得有疏漏。如果改变自己的志向来求进取,本来不能这样做;如果还吵嚷不休,那么忧患会更深。您此行是来表示知错静退的意愿,只以衰老旧臣的心意,想见一见皇上而已,如此恐怕必将有一番对话。您的来意,恐怕就是出于此吧。
  苏轼是过去诋毁新法最用力的人,他的上神宗书,被视为诋毁新法的圣经贤传,如同天上的日月般不可更改,而他晚年的定论却是这样,深深感叹于皇上的品德更新和革新取得的成就。那么熙宁、元丰的政策,必定有超越以往,能使人心悦诚服的地方。新法有什么对不起天下的地方?而元祐时这些贤人叫嚷不停,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