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菲录

简介目录赏析读后感作者

建莲纪实

知怜
  厦门妇女本皆缠足,但解放之风比内地早,在势此时已无缠足少妇矣。然内地人士不时迁来,故缠足之风尚未尽杀。据廿六年三月警察局发布之调查表,全市四区妇女人数七一三三二人,缠足者十五岁以下四人,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二百零二人,三十岁以上三千零八十二人,合计三千二百八十八人。又本年漳泉各县实施妇女军训,凡妇女自十八岁至二十五岁皆当受训,惟缠足及缠后解放者可免。

  四月间《厦报》曾载,谓晋南等处有一部分家长复令其女缠足,避免军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