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官场腐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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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院

  审查收支计算,以定岁出岁入,权皆属之审计院,实全国财政总监督也。然一实地考查,则京外官吏,皆视之若不足重轻者,其弊则在一穷字。譬如富家巨室,财用绰裕,当然延友司账,会计井然。若窭人子西移东挪,朝不谋夕,有用即属幸事,何暇考正度支?
  今国内所有利源,抵押将尽,政府已贫无立锥,端赖亲日系,老交通系,居间向日美两国揭债,此两系虽不必入政府,而实掌中国财政之生命,宜武人政客,皆引为腹心焉。财政部人员,固未必皆能假外债,而当青黄不接之际,恒仗其挹注弥缝之力,以敷衍一时,故其重要仅亚亲日交通两系焉。
  审计院斯不然矣,掌现成之会计,以挑剔为能事,人之视之匪第为赘旒,实一障碍,当公路帝制自为之日,乃特任其乡人丁振铎为院长,振铎老朽顽固,麻木不仁,然犹皇皇然援引私谊,如湘人柳旭之流,皆不知财政学、审计法为何物者。从此院势日益颓落,视平政且不若矣。
  第一厅主审查外交、财政、教育等部收支计算,中惟财政事繁;第二厅主审查陆军、海军、交通等部收支计算,中惟交通事繁;第三厅主审查内务、司法、农商等部收支计算,中以内部管警察,支出较多。然外交陆海军,凭势压人,自非本院所敢挑剔。北洋派以军警组成内务部长,非有统率北警能力者不能胜任,故内部经费,偶有出入,亦不敢苛求。教育、司法、农商,则所谓硗田无良苗,虽搜剔亦鲜所得。
  于是全神皆注之财政、交通两部焉。故第一厅、第二厅,为富厅,第三厅为穷厅。某甲为协审官年余,自谓初入时按照表册核阅一过;三月后,则阅而不核;半年后,并阅亦不复完矣。又有某核算官,核算教育部普通司所辖经费,数月一簿未完。
  人有觇之者,则一手握算,一手支颐而睡,鼾声且达户外,叩以若此将无了日,答曰:“子何骏,催日即了日也。”
  盖逾限久,长官如催,即含溷缴卷也。
  书记室中有机要、收发、会计、庶务、编译五科。本院行使职权,勿关秘密,故机要科几同虚设。汴人某任此,无可解嘲,则曰:“本科备战时审查军费也。”
  人皆掩口。编译分编纂、翻译两处,主编译东西洋财政审计政学书籍,及表册式样,往熊秉三随端午桥考查宪政归,所携外国会计簿记格式,盖盈箱箧,自负为理财专家,后任东三省财政监理官,即据以实,施然所派检查人员,莫不徇私,而各署局购物发票,又皆自假刊店号图记,开单粘卷,财政实未丝毫清厘。
  不过官厅添用雇员数人,专司统计及一切表册即已。今之编译新书者,正复如此。
  外国文牍,无可摹仿,法规则试行之初,弊即因之以生,赵智庵谓纸张洁白,字画匀细,复能款式勿误,俾可搪塞议会,便是审计能手。若以他人千辛万苦借来之外债,而徒供审计官之挑剔,恐无人能甘心俯首者,是何言之痛切也!
  与书记室并立者,则有外债室,迩年借债度日。此室人员,确有日不暇给之势,据组织法则稽核外债事务属斯室焉。然自洪宪僭国迄乎今日,借款不必尽由财部,且无一非秘密从事。借到之款,先提大半,以供党费,临时兵费及收买异己离间,他人诸费,是皆无可稽察者。某君主计日,见报纸登一借款消息,即致函国务院诘问,院秘书厅苦其烦,置不答复。事已寝矣,未几某项借款,舆论一致反对,干木愤甚。查从何所泄漏,秘书某复谓,此审计院外债室人员所为也。彼曾有函来探问,干木赫然,嘱院长逐之去焉。然自某甲任副院长以善西语工交际时代政府经营外债,于是监督官一变而为行政官,经手既多,自饶回扣,外债室亦黍谷生春,生机勃发矣。
  海军部员有专司鸣放午炮者,月支薪百数十元。某君签出驳诘,厅长某见之曰:“是何不达时务也?”
  遂置弗问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