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注释(1)市井人:做生意的人,市井:经商。(2)长(zhǎng)厚:品行敦厚(厚:宽厚)。(3)盗:贼。(4)乃:原来。(5)素:向来。(6)邪:同“耶”,表疑问、反问语气。(7)十千:指十贯铜钱。(8)去:离开,使去:拿走。(9)延:聘请。掖:教育。(10)令族:有声望的家族。(11)足:足够。(12)使:让。(13)卒:最后,最终。(14)物:人。(15)既:已经。(16)忤(wǔ)物:做事情违背天理和人情。忤:违反、抵触的意思。(17)寡悔:很少有懊悔,意为很少做错事。即为人谨慎小心。(18)诘:追问。(19)负:背。(20)颇:很(21)掖:教育
在《于令仪济盗成良》这个故事中,于令仪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诲周围的人,并且用宽厚的心去感化别人,甚至是盗贼。文章揭示的现实意义是,对于别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断性的结论,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谅和向善的心,这样就能赢得他人的尊敬。
王辟之(1031?年),字圣涂,齐州临淄(今山东临淄市)人。北宋时期大臣。 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高中进士。宋哲宗元佑年间(10861094年),担任河东县(今山西省永济县)知县,曾废撤淫祠之屋,作伯夷叔齐庙,以贵德尚贤闻名,迁忠州刺史。绍圣四年(1097年),致仕还乡,著书立说,卒于家中。 《渑水燕谈录》十卷,《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均著录于子部小说家类。《郡斋读书志》题《渑水燕录》,作王辟撰。 《渑水燕谈录》分帝德、谠论、名臣等十七类。自序云:闲接贤大失谈议,有所取者,辄记之,久而得三百六十余事。《四库全书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