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晋平公和臣子们在一起喝酒。酒喝的正高兴时,他就得意地说:“没有谁比做国君更快乐的了!只有他的话没有谁敢违背!”师旷正在旁边陪坐,听了这话,便拿起琴朝他撞去。晋平公连忙收起衣襟躲让。琴在墙壁上撞坏了。晋平公说:“乐师, 您撞谁呀?”师旷故意答道:“刚才有个小人在胡说八道,因此我气得要撞他。”晋平公说:“说话的是我呀。”师旷说:“哎!这不是为人君主的人应说的话啊!”左右臣子认为师旷犯上,都要求惩办他。晋平公说:“放了他吧,我要把这件事(或“师旷讲的话”)当作一个警告。” 注释选自《韩非子》。莫乐为人君——没有比做人君再快乐的了。莫之违——没有人敢违背他师旷——名旷,字子野,是春秋后期晋国宫廷中的盲乐师。师旷侍坐于前——师旷陪坐在前面援——执持,拿。衽——衣襟、长袍。太师——师旷。谁撞,即撞谁。言于侧——于侧言。哑——表示不以为然的惊叹声。除——清除,去掉。除之:除掉他故——所以被——通“披”,披着。师旷——盲人乐师。是非君人者——这不是国君谁撞——撞谁释——放酣——(喝得)正高兴的时候喟然————叹息的样子倒装句太师谁撞:应为“太师撞谁”惟其言而莫之违:应为“惟其言而莫违之”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人。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韩桓惠王之子,大儒荀子学生,秦国丞相李斯师兄。 作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关于法家学说的著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上陈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中。秦始皇十四年(前233年),为李斯所害。 韩非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子...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