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王翱的一个女儿,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每次要女儿回家,女婿坚持不放走。他愤怒地对妻子说:“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把我调到京城做官,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有什么可吝啬的呢?”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跪着禀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气,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出门去,坐马车住到朝房里,十天后才回家,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 注释①王翱:明朝人。②畿辅:京城附近地区。③公:指王翱。④恚:愤怒。⑤而翁:你的父亲。⑥长铨:选拔官吏的长官。⑦迁:调动。⑧白:禀报。⑨案:几案。⑩驾:坐马车。⑾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间。⑿旬乃还第:十天后才回家。(13)吝:吝啬(14)置:准备(15)竟:最终
秉公。王翱作为朝廷中选拔官吏的长官,要调动女婿的工作,真是轻而易举。但他秉公处事,任凭夫人“枕边风”怎么吹,他就是不干,最后竟与夫人“对着干”。2004年因公殉职的河南登封公安女局长任长霞,“奉命于危难之间”,在整顿当地极为混乱的治安局面中,她一身正气,秉公处事,两年间铲除了数十个大小不等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百姓交口称赞。秉公才能执法,秉公执法才有正气。
王翱(o)(1384年3月4日-1467年12月2日),字九皋。盐山(今河北省沧州市)人。明朝名臣。 王翱为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进士, 初授大理寺左寺正,左迁行人。宣德初年,被擢为御史。明英宗即位后,升任右佥都御史,协镇江西,惩贪治奸。正统七年(1442年)至景泰三年(1452年),受命督辽东军务。他在任内整饬军备,修筑边墙,并出击兀良哈。随后出为首任两广总督。景泰四年(1453年)起任吏部尚书,以辅佐尚书王直。夺门之变后独掌吏部事务,为英宗所敬重,被称为老王而不被称名,累加至太子太保。一生历仕七朝,辅佐六帝,刚明廉直。 成化三年(1467年),王翱逝世,年八十四,获...详细